- 新北市地政代收真貼心,申領地籍清理價金好便利
瑞芳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表示,以往新北市辦理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申領案,係由權利人向地政局提出申請,地政局收件後再函 請不動產所轄的地政事務所協助辦理審查作業。為提供更便利的申請管道,自3月1日起,新北市將地籍清理價金申領案件列入跨所代收項目,民眾如需申領新北市轄內土地之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除可向地政局申請外,亦可就近於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送件,地政事務所受理後會主動將申請案連同協助審查意見一併通報地政局辦理,大幅提升了服務的效能,也減少申請人往返奔波的交通與時間成本,相 信更能讓民眾感受到政府機關為民服務的用心與貼心。
許才仁提醒大家,有關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申領有一定期限,權利人自標售土地價金儲存至保管款專戶之日起10年內(如係經二次標售未完成標售而登記為國有之土地,係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得檢具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民眾如需查詢地籍清理土地標售資訊,可由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網站首頁地籍清理專區/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連結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標售土地查詢系統查詢。